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4-03-20
骗购外汇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一条)骗购外汇,数额在五十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