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4-11-08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六条)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票面税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十份以上且票面税额在六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获利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