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 经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2024年修订)【第六十三条】

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6-04-20

  第六十三条 在境内设立的下列机构,履行本法规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

  (一)银行业、证券基金期货业、保险业、信托业金融机构;

  (二) 非银行支付机构;

  (三)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其他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


相关附件: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