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6-04-20
第六十三条 在境内设立的下列机构,履行本法规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
(一)银行业、证券基金期货业、保险业、信托业金融机构;
(二) 非银行支付机构;
(三)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其他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