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9-04-18
1.申请条件
年满14周岁,且无犯罪前科的深圳市户籍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本市的任何一台功能警务自助服务平台进行自助办理。
2.无犯罪记录申请流程:
(1)选择无犯罪记录证明;
(2)选择业务申请,提示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要求;
(3)请按提示放置申请人身份证;
(4)请按提示采集申请人人像;
(5)请输入手机号码;
(6)请输入工作单位(非必填,可跳过);
(7)请输入现居住地址;
(8)请选择在深居住请选择事由:①出国(境)事务;②国内事务
(9)请根据不同申请事由填写具体的办证信息;
(10)请选择领证方式:①邮递;②自取;
(11)如选择邮递方式,请输入收件人信息:收件人姓名,电话,及收件地址;*如收件人姓名非申请人本人,则需要输入收件人身份证号码;如选择自取,则提示自取证件信息;
(12)请确认申请信息;
(13)提交申请,打印申办回执,办理完成。
3.业务进度查询
(1)选择进度查询
(2)请输入查询申办短号
(3)页面提示相关业务进度
4.办理时限
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请申请人留意提供的手机号码收到的相关短信。
如选择自取,请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申办回执前往短信提示的对应窗口点领取,如申请事由为出国(境)事务,由市公安机关负责办理;申请事由为国内事务,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公安机关负责办理。
如选择邮递,请申请人准备好本人身份证收取邮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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