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行政法律式样2012年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8-08-07
式样一(行政刑事通用)
受 案 登 记 表
(受案单位名称和印章) X公( )受案字〔 〕 号
案件来源 |
□110指令□工作中发现□报案□投案□移送□扭送□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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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案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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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报民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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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时 分 |
接报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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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或者报案记录(发案时间、地点、简要过程、涉案人基本情况、受害情况等)以及是否接受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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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 |
□属本单位管辖的行政案件,建议及时调查处理 □属本单位管辖的刑事案件,建议及时立案侦查 □不属于本单位管辖,建议移送 处理 □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不予调查处理并当场书面告知当事人 □其他 受案民警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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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 审批 |
受案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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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附卷。
接受证据清单
编号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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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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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年 月 日 |
保管人 年 月 日 |
受案民警 受案单位(印)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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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三份,一份交提交人,一份交保管人,一份附卷。
式样二(行政刑事通用)
受 案 回 执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报称的 一案我单位已受理(受案登记表文号为X公( )受案字〔 〕 号)。 你(单位)可通过 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联系人、联系方式 。 受案单位(印) 年 月 日 报案人、控告人、 举报人、扭送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一份附卷。
式样三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 : 你于 年 月 日向 报称的 一案, 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公安机关依法不予调查处理,请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投诉或投案。 特此告知。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扭送人、投案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一份留存。
式样四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移送案件通知书 X公( )行移字〔 〕 号 :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受理的 一案(受案登记表文号 )。经审查,根据案件管辖分工,该案属于你单位管辖范围,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移送你单位处理。 附:证据清单 移送单位(印) 年 月 日 接收人员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接收单位(印) 扭送人、投案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一份交接收单位,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一份附卷。
式样五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传 唤 证 X公( )行传字〔 〕 号 : 因你(单位)涉嫌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条第二款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 之规定,现传唤你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到 接受询问。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依法强制传唤。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被传唤人到达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被传唤人 被传唤人离开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被传唤人 |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传唤人,一份附卷。
式样六(行政刑事通用) 第 次
询问/讯问笔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询问/讯问人(签名) 、 工作单位
记录人(签名) 工作单位
被询问/讯问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是□否人大代表
现住址 联系方式
户籍所在地
(口头传唤∕被扭送∕自动投案的被询问/讯问人 月 日 时 分到达, 月 日 时 分离开,本人签名 )。
问: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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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样七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检 查 证 X公( )检查字〔 〕 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 □其他 之规定,兹派我局民警 对 依法进行检查。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被检查人或见证人 年 月 日 时 分 |
检查完毕后附卷
式样八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笔录
(本文书可用于制作勘验笔录、检查笔录、辨认笔录和现场笔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办案民警或者勘验、检查人姓名及工作单位
检查或者辨认对象
当事人/辨认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见证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事由和目的
过程和结果
办案民警或者勘验、检查人 年 月 日
当事人、辨认人或者见证人 年 月 日
式样九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调取证据通知书 X公( )调证字〔 〕 号 :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现调取与 一案 有关的下列证据: 。 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将受法律追究。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已收到。 证据持有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证据持有人,一份附卷。
式样十
调取证据清单
编号 |
名称 |
数量 |
特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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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 年 月 日 |
保管人 年 月 日 |
办案民警 办案单位(印)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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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三份,一份交持有人,一份交保管人,一份附卷。
式样十一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鉴 定 聘 请 书 X公( )鉴聘字〔 〕 号 : 为了查明 一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之规定,特聘请你(单位)对 进行鉴定。请于 年 月 日前将书面鉴定意见送交我(分)局。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本聘请书已收到。 接收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聘请人,一份附卷。
式样十二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证据保全决定书 X公( )证保决字〔 〕 号 当事人姓名及其身份证件种类、号码,或者单位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 现住址及联系方式 因调查 一案, □根据《 》第 条第 款第 项之规定, ○决定对证据保全清单中的物品进行扣押、扣留/延长扣押、扣留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决定对证据保全清单中的场所、设施、财物予以查封/延长查封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决定对证据保全清单中的物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保存地点为 ,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决定对下列物品进行抽样取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之 规定,决定对证据保全清单中的物品予以登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证据保全清单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当事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附卷。
证据保全清单
编号 |
名称 |
数量 |
物品特征或者场所地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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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或者见证人 年 月 日 |
保管人 年 月 日 |
办案民警 办案单位(印)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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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三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交保管人,一份附卷。
式样十三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执行告知单位 告知人
被告知人 单位法定代表人
告知内容:
□ 处罚前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问:对上述告知事项,你(单位)是否提出陈述和申辩?(对被告知人的陈述和申辩可附页记录,被告知人提供书面陈述、申辩材料的,应当附上,并在本告知笔录中注明)
答:
对你提出的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将进行复核。
被告知人
年 月 日 时 分
□ 听证告知
公安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
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听证。如果要求听证,你(单位)应在被告知后三日内向
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问:对上述告知事项,你是否要求听证?
答:
对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将在二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符合听证条件的,公安机关将在十日内举行听证。对放弃听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被告知人
年 月 日 时 分
式样十四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 X公( )听不受字〔 〕 号 : 你(单位)因 一案,提出举行听证要求,本机关经审查认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申请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举行听证通知书 X公( )听通字〔 〕 号 : 本机关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就 一案举行听证会,请按时出席。听证申请人(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的,终止听证。 特此通知。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被通知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通知人,一份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听 证 笔 录
案由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举行方式
听证主持人 听证员
记录员
听证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本案其他利害关系人 本案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代理人
本案办案人民警察
听证内容记录(可加页)
听证申请人或者代理人
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代理人
证人
听证员
听证主持人
记录员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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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样十七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听 证 报 告 书
案由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举行方式
听证主持人
听证员
记录员
听证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本案其他利害关系人
本案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代理人
本案办案人民警察
听证会基本情况
听证后认定的案件事实及处理意见和建议
听证主持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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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样十八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治安调解协议书
X公( )调解字〔 〕 号
主持人姓名 工作单位
调解地点
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工作单位、现住址)
其他在场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工作单位、现住址)
主要事实(包括案发时间、地点、人员、起因、经过、情节、结果等):
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包括协议内容、履行期限和方式等):
。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对已履行协议的,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再处罚。不履行协议的,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予以处罚; 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主持人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当事人 年 月 日
调解机关(印)
年 月 日
式样十九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当场处罚决定书 编号: 违法行为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法定代表人 现住址或者单位地址 现查明 ,以上事实有 等证据证实。 根据《 》第 条第 款第 项之规定,决定给予 的处罚。 执行方式 :□当场训诫 □当场收缴罚款 □被处罚人持本决定书在十五日内到 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处罚地点 办案人民警察 □附:收缴物品清单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处罚前已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违法行为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被处罚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处罚人,一份交所属公安机关备案。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复印送达被侵害人。
式样二十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X公( )不罚决字〔 〕 号 违法行为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违法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 现查明 ,以上事实有 等证据证实。 根据 之规定,现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并对 予以收缴,对 予以追缴。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附: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向我宣告并送达。 违法行为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违法行为人,一份附卷。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复印送达被侵害人。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X公( )行罚决字〔 〕 号
决定书正文载明以下内容:
1.违法行为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违法经历以及被处罚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
2.违法事实和证据以及从重、从轻等情节(证人不愿意暴露姓名的,应当注意保密);
3.法律依据;
4.处罚种类及幅度(包括对外国人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限期出境);
5.执行方式及期限(包括当场训诫、当场收缴罚款、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送拘留所执行以及合并执行的情况,对罚款处罚,要注明逾期不缴纳罚款时加处罚款的标准和上限);
6.对涉案财物的处理情况及对被处罚人的其他处理情况;
7.不服本决定的救济途径;
8.附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及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公安机关名称、印章及决定日期
一式三份,被处罚人和执行单位各一份,一份附卷。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复印送达被侵害人。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X公( )行罚决字〔 〕 号 违法行为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违法经历以及被处罚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 现查明 ,以上事实有 等证据证实。 根据 之规定,现决定 。 执行方式和期限 。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 : 清单共 份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向我宣告并送达。 被处罚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被处罚人和执行单位各一份,一份附卷。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复印送达被侵害人。
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
编号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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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 年 月 日 |
保管人 年 月 日 |
办案民警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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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三份,一份交被处罚人,一份交保管人,一份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X公( )缴字〔 〕 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款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对物品持有人 的下列物品予以收缴/追缴。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清单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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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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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处理情况 (发还的,由接收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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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持有人、见证人 年 月 日 |
保管人 年 月 日 |
办案民警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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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三份,一份交物品持有人,一份交保管人,一份附卷。
式样二十三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责令 通知书 X公( )责通字〔 〕 号 : 经调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下述违法行为: 。 根据 之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予以改正。 □立即停 。 □在 年 月 日前改正或者整改完毕,并将结果函告我单位。在期限届满之前,你(单位)必须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违法行为人 年 月 日 |
式样二十四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强制隔离戒毒/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X公( )强戒决字〔 〕 号 违法行为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工作单位 现住址 户籍所在地 现查明 , 以上事实有 等证据证实。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 款第 项、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强制隔离戒毒二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延长强制隔离戒毒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强制隔离戒毒所名称及地址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被强制隔离戒毒人 接收人员 年 月 日 接收单位(印)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强制隔离戒毒所各一份,一份附卷。将决定书复印件送达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式样二十五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X公( )解强戒决字〔 〕 号 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工作单位 现住址 户籍所在地 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文号 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经诊断评估,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戒毒情况良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强制隔离戒毒所名称及地址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被强制隔离戒毒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强制隔离戒毒所各一份,一份附卷。将决定书复印件送达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式样二十六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 X公( )社戒∕社康决字〔 〕 号 违法行为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工作单位 现住址 户籍所在地 现查明 , 以上事实有 等证据证实。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违法行为人接受社区戒毒三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决定责令违法行为人接受社区康复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地报到,否则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被责令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过程中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行地社区名称及地址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 年 月 日 |
一式四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及其家属、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各一份,一份附卷。
式样二十七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解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通知书 X公( )解社通字〔 〕 号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工作单位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文号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因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期限届满,根据《戒毒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十条之规定,现予解除。 特此通知。 执行地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 年 月 日 |
一式五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及其家属、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原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决定机关各一份,一份附卷。
式样二十八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收容教育/延长收容教育决定书 X公( )收教决字〔 〕 号 违法行为人/被收容教育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现住址 现查明 ,以上事实有 等证据证实。根据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收容教育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被收容教育人延长收容教育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 收容教育所名称及地址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被收容教育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被收容教育人和收容教育所各一份,一份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决定书 X公( )解教决字〔 〕 号 被收容教育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现住址 收容教育决定书文号 收容教育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因 □有悔改表现 □有立功表现 □其他 根据《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决定提前解除收容教育。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被收容教育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被收容教育人和收容教育所各一份,一份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解除收容教育证明书 X公( )解教证字〔 〕 号 被收容教育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现住址 因 ,被 决定收容教育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决定书文号 )。在收容教育期间被依法提前解除或者延长收容教育至 年 月 日。 现期限届满,予以解除。 收容教育所(印) 年 月 日 被收容教育人 年 月 日 |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拘留审查/延长拘留审查决定书 X公( )拘审决字〔 〕 号 违法嫌疑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国籍/地区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因 □有非法出境入境嫌疑 □有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嫌疑 □有非法居留嫌疑 □有非法就业嫌疑 □有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违法犯罪活动嫌疑 □有破坏社会公共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嫌疑 □其他 经当场盘问或者继续盘问后仍不能排除嫌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决定对违法嫌疑人拘留审查/延长拘留审查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 执行场所及地址 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印) 年 月 日 已向我宣告并送达。 违法嫌疑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被拘留审查人和执行单位各一份,一份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解除拘留审查决定书 X公( )解拘审决字〔 〕 号 被拘留审查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国籍/地区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拘留审查决定书文号 拘留审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因 □案件处理完毕 □不应当拘留审查 □被限制活动范围 □移交其他部门处理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决定解除拘留审查。 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印) 年 月 日 被拘留审查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一份交被拘留审查人,一份交执行单位,一份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限制活动范围决定书 X公( )限范围决字〔 〕 号 违法嫌疑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国籍/地区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因 □患有严重疾病 □怀孕 □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 □未满十六周岁 □已满七十周岁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违法嫌疑人限制活动范围,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决定机关批准,不得变更生活居所,不得离开 的区域; 二、在传唤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 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印) 年 月 日 违法嫌疑人 年 月 日 |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遣送出境决定书 X公( )遣送决字〔 〕 号 违法行为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国籍/地区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因 □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 □有不准入境情形 □非法居留 □非法就业 □其他需要遣送出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遣送出境,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 年内不准入境。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 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印) 年 月 日 违法行为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一份交被遣送出境人,一份交执行单位, 一份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驱逐出境决定书 公驱出决字〔 〕 号 违法行为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国籍/地区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因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之规定,决定驱逐出境,并注销其有效出境入境证件种类及号码 。 被处罚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 本决定为最终处理决定。 公安部(印) 年 月 日 违法行为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一份交违法行为人,一份交执行宣布单位,一份附卷。
式样三十六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催 告 书 X公( )催字〔 〕 号 当事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单位法定代表人 地址及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之规定,限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履行公安机关于 年 月 日作出的 行政决定,决定书文号为 。 履行方式 (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注明金额和给付方式)。 对以上事项,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被催告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附卷。
式样三十七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X公( )强执决字〔 〕 号 被处理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单位法定代表人 地址及联系方式 因你(单位)经催告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履行公安机关于 年 月 日作出的 行政决定(决定书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条第 款 □其他法律 之规定,决定于 年 月 日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方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之规定,强制执行的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被执行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执行人,一份附卷。
式样三十八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代履行决定书 X公( )代履决字〔 〕 号 当事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单位法定代表人 地址及联系方式 因经催告你(单位)逾期仍未履行公安机关于 年 月 日 作出的 行政决定 (决定书文号 )中的 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决定由 于 年 月 日代履行。 代履行方式 代履行费用预算 元(大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之规定,由你(单位)承担。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当事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附卷。
式样三十九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强制执行申请书 X公( )强执申字 〔 〕 号 人民法院: 我局于 年 月 日作出 的行政处理决定(决定书文号 ),经依法催告(催告书文号 公( )催字〔 〕 号),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仍未履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特申请你院对以下事项强制执行: 。 附:1、行政处理决定书 2、当事人的意见 3、催告书 4、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公安机关负责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人民法院,一份附卷。
式样四十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 X公( )缓拘决字〔 〕 号 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决定对被处罚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现住址)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原决定书文号 )。 在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暂缓执行期间,被处罚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决定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决定机关报告; (三)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四)不得逃避、拒绝或者阻碍处罚的执行。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被处罚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被处罚人和拘留所各一份,一份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X公( )行收通字〔 〕 号 银行: 请协助收取 应交纳的保证金共 元 (大写 )。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由保证金交纳人交银行,一份附卷。
收取保证金回执 公安(分)局: 根据你(分)局 公( )行收通字〔 〕 号通知书,我行已于 年 月 日收取 交来的保证金共 元(大写 )。 银行(印) 年 月 日 |
此文书由银行填写后退公安机关附卷。
式样四十二
担 保 人 保 证 书 担保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工作单位 职业 现住址 联系电话 与被担保人关系 我愿担任违法行为人(被担保人) 的担保人,保证履行以下义务: (一)保证被担保人 1.未经决定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决定机关报告; 3.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4.不得逃避、拒绝或者阻碍处罚的执行。 (二)发现被担保人伪造证据、串供或者逃跑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本人知晓、理解并愿意承担担保人的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致 公安(分)局 被担保人 担保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此文书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退还保证金通知书 X公( )行退通字〔 〕 号 银行: 我(分)局决定退还保证金交纳人 于 年 月 日交来的保证金 元 (大写 )。 特此通知,请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由当事人交银行,一份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X公( )行没决字〔 〕 号 因被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人 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决定没收保证金交纳人 于 年 月 日交来的保证金 元 (大写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保证金交纳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保证金交纳人,一份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执行回执 公安(分)局: 根据你(分)局 号决定书,被执行人 已于 年 月 日入所。 执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投送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执行单位(印) 年 月 日 |
此文书交办案单位附卷。
式样四十六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X公( )行终止决字〔 〕 号 因 一案具有 □没有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 □违法嫌疑人死亡 □其他 的情形,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终止调查。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原案件被侵害人 原案件违法嫌疑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原案件被侵害人和原案件违法嫌疑人各一份,一份附卷。
抄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法工委、全国人大内司委,高法院,国务院法制办。
本部党委,部属局级单位。
公 安 部 办 公 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