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4-12-20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有关部署安排,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全力打造内外结合、整体防控、科技助力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切实落实校园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保障在校师生和幼儿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草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准确把握当前社会治安和校园安全稳定的规律特点,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整治、系统施策,及早发现、及时化解、坚决消除涉校安全风险,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实现校园安全“三个严防、三个坚决维护”的工作目标,严防因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发生暴力伤害师生恶性案件,严防因学校安全管理不严格发生学生欺凌等影响恶劣案事件,严防因涉校涉生矛盾化解不及时或案事件应对处置不当引发规模性聚集或重大舆情事件;坚决维护在校师生、幼儿合法权益,坚决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秩序,坚决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教育强国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整体防控,全力提升校园安全能力水平。一是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校园安防标准要求,监督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安防建设达标工作,对存在安防漏洞隐患的,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积极推动解决。二是依托校园智能安防设施设备及周边视频监控,探索在校园周边建立治安识别圈,智能感知、预警推送、核查处置治安风险。集中排查整治校园内外交通安全隐患,推动完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护学生交通安全。三是强化中小学和职业技术类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建设,加强指导培训和日常管理,为充分履职创造便利条件。协助学校开展防欺凌、防暴力伤害、防溺水、防网络有害信息等法治安全宣传教育。
(二)坚持问题导向,有效防范排查化解涉校风险隐患。一是针对教育领域重大决策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在决策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措施。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学校、家庭认真排查发现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逐一摸排校园周边各类重点人员,综合施策开展教育疏导和稳控化解。三是紧盯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热点问题,健全完善涉校安全风险汇集梳理、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机制,指导学校加强风险跟踪评估,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确保风险处置在早、化解在小。
(三)突出工作重点,稳步推进学生欺凌治理。一是会同教育部门抓好统筹部署,对照上级有关要求,细化任务清单,明确工作重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有计划、分步骤推进落实学生欺凌治理措施。二是全面摸清本辖区防范学生欺凌制度机制建设情况,针对学校类型特点,分类落实治理措施,健全完善防控工作机制,确保制度机制有效运转。三是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学校加强教职员工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学习,提升教职员工准确识别、及时干预、正确处理学生间矛盾冲突的能力。
(四)严打涉校犯罪,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合法权益。对涉校涉生案件保持高度敏感警觉,坚持重大案件提级侦办、挂牌督办、现场指导,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一是保持高压态势。要对伤害学生儿童恶性案件坚持“零容忍”,重拳出击、果断亮剑,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强奸、强制猥亵、暴力伤害学生儿童犯罪。对煽动师生非法集会,教唆、组织在校学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校园贷”、电信网络诈骗,利用校外培训机构实施诈骗、“圈钱跑路”等犯罪活动,要组织精干力量、快侦快破。二是坚持以案促防。在办理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中,要落实“三知四查”要求,即知家庭情况、教育背景、成长经历,查组织招募、家庭监护、学校管理、社会治理等环节问题,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推动开展劝返复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三是妥善处置敏感案事件。针对涉未成年学生性侵案件和非正常死亡案事件,要迅速开展调查取证,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妥善处置应对,严防引发相关舆情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