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公安局智慧校园安保工程”的听证报告
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8-09-28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公安局智慧校园安保工程
二、报告类别
听证报告
三、委托日期
2019年9月28日
四、听证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
五、听证依据
(一)《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
(二)《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29315-2012)
(四) 《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粤公通字<2018>76号)
六、听证时间
2018年9月28日15时00分至17时00分
七、听证结论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有关要求,经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听证代表张志坚、李创军、肖辉、石庆成、匡国华等五人,对中小学、幼儿园智慧校园安保工程这一行政事项举行听证会。经听证,与会学校听证代表认为该项行政事项决策符合社会和舆论需求,提升校园安全管控水平,加强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对行政机关做出上述行政事项决策表示支持。
八、主管部门意见
经组织听证会,与会听证代表一致认为该项行政决策有利于校园安全、风险可控,同意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智慧校园安保工程建设工作。
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
2018年9月28日
(联系人:陈楚庆,电话:84464574)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