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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公安局智慧校园安保工程”的听证报告

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8-09-28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公安局智慧校园安保工程

  二、报告类别

  听证报告

  三、委托日期

  2019年9月28日

  四、听证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

  五、听证依据

  (一)《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

  (二)《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29315-2012)

(四) 《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粤公通字<2018>76号)

  六、听证时间

  2018年9月28日15时00分至17时00分

  七、听证结论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有关要求,经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听证代表张志坚、李创军、肖辉、石庆成、匡国华等五人,对中小学、幼儿园智慧校园安保工程这一行政事项举行听证会。经听证,与会学校听证代表认为该项行政事项决策符合社会和舆论需求,提升校园安全管控水平,加强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对行政机关做出上述行政事项决策表示支持。

  八、主管部门意见

  经组织听证会,与会听证代表一致认为该项行政决策有利于校园安全、风险可控,同意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智慧校园安保工程建设工作。

  

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

2018年9月28日

(联系人:陈楚庆,电话:84464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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