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城市上空的安全线 向高空抛物说“不”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6-09-09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一个鸡蛋、一个空瓶、一袋垃圾,从高层坠落,瞬间冲击力足以致命。近年来,随着高层建筑密集增长,此类不文明乃至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威胁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对此,必须零容忍、严查处、共防范。
法律对高空抛物的规制已形成严密闭环。民法典明确,抛物致损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若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须共同补偿。今年起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将高空抛物单独列为治安违法行为,只要行为具有公共安全危险,不论是否造成后果,即可处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的,处罚力度更大。而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情节严重者构成高空抛物罪,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若同时触犯更重罪名,依法从重论处。
深圳及外地均有鲜活案例敲响警钟。2025年罗湖一居民从19楼抛下外卖,砸裂出租车挡风玻璃,被依法刑事拘留并提起公诉。2026年初,某租户因纠纷从15楼扔下菜刀、砧板,虽未伤及人员,但因情节恶劣被处以行政拘留及罚款。这些案例说明,法律不看“侥幸”,只看行为和后果,任何以身试法者终将自食其果。
防范高空抛物,不能仅靠事后惩处,更需事前预防和全民共治。物业服务企业应配齐高清监控设备,加强日常巡查,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广大居民要自觉养成文明习惯,及时清理阳台窗台隐患,教育家中孩童勿以身犯险。若发现高空抛物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报警,并积极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运用科技手段精准溯源,让每一起高空抛物都无处遁形。城市文明,人人有责;头顶安全,共同守护。请每位市民从我做起,拒绝高空抛物,共建平安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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