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深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1-01-26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深圳市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数据统计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网址:https://ga.sz.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深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深圳市解放路4018号市公安局大楼2605室,邮政编码:518001),电话及传真:0755-84464679,电子邮件:szsgaj@szga.gov.cn

  一、概述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领导下,深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强化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较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工作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申少保任组长,全局各单位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实际,2010年,市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各项工作机制进行了全面梳理,着重各项工作机制的磨合和完善,强化工作实际效能,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向常态化、长效化平稳过渡。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市民和组织可以方便、快捷地获取我局有关的政府信息,我局结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认真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定期更新了《深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及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制度的完善,切实做到以制度为保障,以保障促落实,以落实求成效,以成效求发展。

  (三)加强我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为有效应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带来的政务公开工作新需求和新特点,我局党委应时而动,顺势而为,从重塑深圳警队形象、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出发,于2009年开展对我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的全面改版工作,于2010年11月份上线试运行。新版互联网门户网站设有“警务新闻、政务公开、便民服务、警民互动、警营文化”五大专题栏目,实现了各部门网站的优化整合、数据关联,改变了我局互联网站以往在内容、办事、互动、管理等被动局面,进一步强化了我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的互动渠道和窗口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了我局门户网站的亲和力和吸引力。

  (四)充分利用网络媒体资源。我局警察公共关系处充分利用网络反应快速的特点,积极开展各种活动,2010年4月30日正式开通了“深圳公安”新浪微博,将深圳警队的警务信息实时发布,让网民博友及时了解公安动态。并通过一些典型案例,上传一些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防范、安全信息,提醒网民博友关注。自开通以来,受到了博友的广泛关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从8月下旬开始,我局警察公共关系处每周安排一位民警与网民进行互动交流,针对网民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收到良好的效果。

  (五)开展深圳警察开放日活动。2010年11月28日上午10时至下午16时,我局在市警校侨城东校区、市青少年宫等12个警营开放点成功组织举办了主题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携手共创文明城市”的2010年警察开放日活动。社会各界的嘉宾和广大市民共计21000余人参加了主会场的开幕式活动。全市各开放点约8万余市民参加了现场活动。本次活动首次设计并确定警察开放日标识,打造活动品牌,并引入社会力量联合主办和协办,活动注重展示深圳警队发展历程和警队文化,呈现出开放点多面广,方便市民就近参与,活动内容设置互动性强等亮点。深圳广电集团都市频道在主会场现场及交警、消防分会场对开幕式的活动情况进行现场直播,约四十多万市民观众通过电视屏幕一睹警队风采,该现场直播收视率是同时期深圳本地电视节目的最高峰。还有46万多公安微博粉丝通过网络关注警察开放日活动,影响人数逾百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开展的“一站”(深圳市公安局网站)、“一线”(110报警服务台)、“一室”(网上便民工作室)、“一闻”(新闻动态)、“一会”(新闻发布会)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情况如下:

  (一)截至2010年底,我局累计互联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97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5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06%;业务工作信息34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84%。

  (二)我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45568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通知通告、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每周110警情播报、人事任免、工作动态、专项行动等。

  (三)我局2010年度网上接受咨询、投诉共计4072件。此外,2010年度我局 “公安网上便民室” 网上共回复网民咨询求助、诉求及建议意见等问题共计131468个,回复率100%。

  (四)2010年度我局组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68次;全年市局层面在各级各类媒体共发稿1.1万余篇(注:不含网络媒体);出版《人民公安报•深圳新闻》专刊24期,出版《深圳特区报•深圳警察》专版21期,出版《深圳警察》杂志12期;在深圳电台《小妹有约—深圳警察故事》栏目共制作播出51期,在广电集团都市频道播出《都市110》共365期,播出公安新闻587条,“每日警情播报”226期,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满足群众知情权,努力构建警民和谐关系,为保障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我局在市民中心办证大厅、我局综合服务大楼、交警、消防各业务部门、各行政区分局及基层派出所等共设置了145个公众查阅点,受理相关对外业务,接受咨询监督,并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资料对外公开办理流程等。通过开展警民共建活动、派发相关宣传材料、广泛设置宣传横幅等向市民公开工作情况、发布相关信息,密切与社会各界的联系,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其中当面申请6件,传真申请3件,网上申请17件,信函申请1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看, 14.8%涉及交通管理信息,11.1%涉及户口政策信息,7.4%治安管理,其余涉及法制、消防管理、信访等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0年,我局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27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 本年度我局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任何费用;同时,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复制、打印、邮寄等费用予以减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0年,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主要事由是:不满我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向省公安厅提起行政复议,经复议后省公安厅维持了不予公开决定。

  2010年,无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以及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201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尤其在行政执法透明化方面,受到了广大市民的普遍认可,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有待于改进和提高的方面:

  一是由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部分工作机制还处于磨合阶段,各业务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其理解尚不透彻,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推动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是相关业务部门重视程度参差不齐。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实质性内容不多,各种动态性信息发布单一、量少,部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做到及时公开,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仍需改进。

  三是各业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以及业务素质还需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统一要求,认真查摆不足,努力有效措施,切实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更显著的进步: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信息。

  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切实搞好调查研究,明确信息公开标准规范,认真抓好各项制度落实。同时,定期做好《目录》的更新和信息梳理工作,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力满足公众获取信息的需求。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同时,强化对各业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创造良好的窗口服务形象。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重点加强对《条例》、《规定》以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使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民警进一步了解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公开范围、公开程序等方面的知识,努力提升民警的责任意识,有效提高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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