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9-12-23

 

  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执法制度体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进一步加快立法修法步伐。

  充分利用深圳特区立法优势,积极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管理、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大型安保、保安行业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地方法规的制定修缮。其中,《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相关立法工作已完成,于2019111日起施行;《深圳市经济特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已列入2020年度人大立法计划拟新提交审议项目。

  (二)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

  明确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标准和程序,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切实降低审前羁押率。今年7月,市委政法委牵头,我局联合法院、检察院、财政局等部门共同制定下发《深圳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涉案财物管理。健全公安机关与法院、检察院及其他执法机关之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委托执法机制,受委托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机关名义开展执法,委托机关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三)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和指引。

  针对日常执法中常见的盘问检查、接处警、交通事故处理等基本执法行为,制定和完善精细严密、操作性强的执法标准和程序;特别是,对接处警记录信息过于简单等问题,建章立制、加以规范。进一步健全律师预约会见当事人和办案人制度、了解案情和调取涉案材料制度,完善当事人权利救济机制和举报投诉事项的受理、核查、反馈工作机制。

  二、健全权力运行机制,构建执法监督管理体系

  (一)加强执法源头管理。

  完善接报案登记、受案立案审查工作程序,实现接报案、受立案信息全要素网上记载流转。进一步发挥各单位法制部门以及各派出所驻所法制员作用,强化对案件质量审核把关。

  (二)建立完善的办案制度及执法考评制度。

  全面实行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考评机制,杜绝不必要的考评项目和考评指标。组织开展4次全局性执法质量考评工作,考评各类案件9390 宗。完善特邀监督员工作制度,切实发挥特邀监督员在促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工作中的参谋、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

  (三)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执法责任清单制度,将法律赋予的执法职责细化分解到每个执法单位、执法岗位。探索完善主办侦查员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 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全年共核查办结各类信访、投诉,以及检察机关监督文书所涉重点个案1217 宗,完成追究执法过错案件 25宗,问责19

  (四)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542宗,办结4273宗,其中驳回申请6宗,维持3549宗,终止104,撤销608宗,变更1宗,其他5宗。办理行政诉讼498宗,其中胜诉385宗,败诉15宗。办理赔偿案件10宗,赔偿0宗。办理刑事赔偿复议11宗,维持10宗。组织听证445次,组织旁听庭审222次。

  一方面,不断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方式,从个案执法问题入手狠抓执法管理,建立一案一评制度,对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每案必查并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督促办案单位及时纠错整改,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纠错、定纷止争功能。另一方面,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行政诉讼对提升领导干部、广大民警法治意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的倒逼作用。同时,印发《深圳市公安局领导干部和民警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工作规定》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民警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诉讼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活动。

  三、优化行政决策机制,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一方面,在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发布和公众参与专题栏目,发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听证事项目录以及有关通知、通告等,方便社会公众通过专题栏目进行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的查询、提出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下发《关于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局各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程序。例如我局交通警察支队今年出台的《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治安巡警支队《深众平台推广应用》等严格依法履行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四、健全执法保障体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一)加大力度支持公安基层基础建设。

  研究出台《深圳市公安局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标准》,高标准、高站位开展全市派出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市、区、派出所三级执法管理中心、执法办案中心(区)、物证中心建设。加强看守所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羁押条件。采取措施增加看守所会见室配备,保障律师会见权。

  (二)着力解决一线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

  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力量资源配置,精简机关,充实基层,使一线警力得到充分保障。强化基层民警的激励机制,在待遇和职级上对基层民警予以适当倾斜。

  (三)完善警察职业保障制度。

  支持、保障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加强警察执法权益保护,维护警察执法权威。健全警察培养招录机制,加大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适当提高辅警的工资水平,探索建立从一线优秀辅警选拔进入正式警察编制的制度路径。

  五、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助推执法工作质量效率变革

  (一)深化智慧新警务建设。

  开展信息化基础设施统筹和大数据中心建设,以13个“深”字头平台为核心推进系统集成和迭代优化。推进“第三代指挥中心”建设,塑造“情报一体化、管控一张网、指挥一张图”的新型指挥体系。高起点谋划推动5G警务应用,推动与华为、电信开展5G警务应用战略合作。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建设,统一全市视频建设技术标准,年内新建1.3万路高清摄像头,改造1万路标清摄像头,全市一类高清视频突破7万路。深微平台上线业务198项,其中“零跑动”100项,“一次跑动”97项;深警平台3.0系统(执法闭环系统)在全局应用,实现了“人、情、案、物、场、卷”的全流程、全要素执法闭环管理。

  (二)全面推行网上办案。

  完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除案件涉及国家秘密的以外,全面实现网上办案。将现场执法记录、办案场所管理、讯问录音录像等信息系统与接处警信息系统、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等互联互通, 实现案件流程信息化管理和同步记录。

  (三)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下发《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指引》,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进行全程音像记录并随案移送。

  (四)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依法向社会公众和特定对象公开执法办案的依据、流程、进展、结果等信息。完善执法办案信息网上查询制度,方便人民群众网上办事、网上评价、网上监督,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

  六、丰富法治宣传举措,确保普法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结合深圳实际,通过多种宣传手段向市民宣传法律知识,增强市民法律意识,提升市民法治素养。先后开展了“5.15经侦宣传日”“6.26禁毒宣传日”“11.9消防安全日”“12.2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法律宣传日活动,并经常性开展反诈骗、反恐怖主义等宣传活动。

  (二)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建立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依托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广泛运用微博、微信、微视频、APP等现代手段,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三)落实全局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安民警学法用法工作机制,通过中心组学法、庭审旁听、法治讲座、微课程、执法资格考试、执法培训等形式,推动公安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加强对民警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估,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七、强化执法主体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和执法水平

  (一)强化执法为民理念。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服务意识,忠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加大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力度,以全国公安机关基本级、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为契机,以点带面,以考促学。今年共计组织全市4670名民警报名参加了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考试通过率在全省名列前茅

  (二)增强法治意识。

  教育广大民警树牢严格依法履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关于“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规定,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增强负责人履行应诉工作制度的刚性约束。

  (三)提升执法能力和实战本领。

  以“领导干部、执法骨干、一线民警”为主要对象,实行法律要求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模式,不断提升民警依法履职能力。强化执法辅警执法能力培训,确保执法辅警严格按照《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授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执法为民的理念还需进一步强化、执法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执法能力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执法保障仍需进一步加强。

  2020年,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我局将准确把握深圳建设“法治城市示范”的战略定位,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和深圳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不断加快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文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法治公安建设,努力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专此报告。

               


    深圳市公安局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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