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0-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局编制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深圳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网址:ga.sz.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深圳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84464679,电子邮件:szsgaj@ga.sz.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9年,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总访问量42238895人次,累计梳理更新发布信息518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7条、业务动态类信息1299条、行政执法类信息34条、办事指南类信息108条、其他信息3715条。
(二)建议提案结果公示情况。
2019年,深圳市公安局公示建议提案的答复意见函共36份,其中关于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的答复函27份,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提案答复意见函9份。
(三)融媒资讯信息发布情况。
1.政务新媒体发布情况:2019年,深圳公安牢牢抓住“互联网+政务”的发展脉搏,依托深圳警观融媒资讯平台、微博、微信、头条号、抖音、快手、南方号、网易号、澎湃号、百家号等20余个新媒体平台,切实加强宣传策划,传播警队声音。全年新媒体平台累计发布信息27520条,其中深圳警观融媒资讯平台发布稿件3552篇,微博发布信息10656条,微信发布信息1653条,其余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11659条。
2.传统媒体宣传:2019年,深圳公安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国庆安保、扫黑除恶、“飓风2019”、智慧警务、基层社会治理等中心工作,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平台,加强警媒合作,全年在《人民公安报》《南方法治报》《南方都市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晶报》《深圳晚报》等中央、省、市级媒体策划推出“走在前列勇当尖兵”“探寻深圳警队二十最”“点赞节日在岗好警察”“每日警星”“探寻照片背后的故事”“深圳公安基层治理团队”“我和深圳警察的故事”等媒体专栏20余个。与深圳广电合作推出防范类周播电视栏目《深圳警讯》52期、人物类周播电视栏目《我是深圳马天民》52期和真人秀类月播电视栏目《深圳警察训练营》12期。
(四)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结合中心工作、各类节点、重大典型案事件等发布各类新闻稿件2万余条,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通气会40余次。严格按照“三同步”原则,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舆情205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4件,均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相应答复和处理,答复率100%。从递交申请的方式,大约90%是通过网络递交申请,大约10%是通过信函递交申请。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22.62%属于予以公开范围,1.2%属于部分公开,9.52%属不予公开,53.57%属无法提供,7.14%属不予处理,5.95%属其他处理。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深圳市公安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共6宗,无纠正、变更或确认违法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诉讼的案件共0宗。
(七)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开展情况。
1.制定下发《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全局执法单位“行政执法公示”工作部署会议,明确各单位落实的具体工作,要求从2019年5月1日起,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统一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逐步建立起行政执法主体事前信息、事后行政执法结果公示制度。
2.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数据和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工作。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分行政许可数据已可通过“信用广东”双公示数据系统对接至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平台。
3.组织全局执法单位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平台开展事前信息(包括执法主体的基本信息、岗位职责、执法机构、清单、依据、执法程序)和事后行政执法结果数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的录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执法结果信息在作出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局执法单位逐步完成了事前信息录入,事后行政执法结果数据正陆续录入。
(八)民生警务平台建设情况。
2019年,我局民生警务平台建设工作取得进一步成效,具体如下:
1.实名身份认证取得新突破。民生警务深微平台个人实名身份认证通过刷脸技术实现了无感注册、免密登录,网上办事告别账号、密码登录时代。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个人注册用户数超过1000万人,全市约半数人在使用民生警务平台,实名用户数达877万人,日活跃用户数超过30万人;企业注册数2.21万家,企业实名数1.94万家。同比省内其他政务服务类应用,民生警务平台在用户数、使用量等方面遥遥领先。
2.整合更多事项上线。新增113项事项上线,由原来的137项增加到现在的250项。目前,平台年均网上受理量达1600万宗,约占总业务量的53%。
3.推出更多便民服务。新增26项便民服务,便民服务业务增加到48项。上线预约通行服务,市民可网上自助预约大鹏半岛、大小梅沙、仙湖植物园等旅游景点的通行,还上线了船舶备案查验、律师视频会见和机场员工通行证等服务。另外,2019年9月26日,平台上线庆祝新中国70华诞大型焰火晚会预约模块,接受预约报名人数达24万人,成功预约16万人。
4.“一体机”推广速度显著加快。目前全市共部署“一体机”352台,其中2019年新增198台,增加了120%,可办理的业务达到32项,推广速度显著加快。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从“一体机”投放以来,共办理了出入境业务287.8万次,户政业务5.3万次,交警业务5.1万次,刑警业务2988次。
5.实现公安事项多渠道办理。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积极与“粤省事”“粤商通”“i深圳”对接,个人和企业可以通过网站、公众号、App、小程序、城市服务多渠道办理深圳公安服务事项,最大程度地方便个人和企业办事。截至目前,民生警务平台完成“i深圳”App上线206项(政务服务事项和便民功能),上线事项数位居全市第一;完成“粤省事”小程序上线107项,“粤商通”App上线8项。
6.获得了更广泛的认可。2019年,平台收获了良好的口碑,建立了中国民生警务的标杆。2019年7月,在法制日报主办的2019全国政府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平台荣获“2019十大创新案例”;2019年10月,平台被采纳为深圳市2019年政务服务个性化创新案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8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4 | -6 | 1108689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63 | -6 | 4738916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59 | 0 | 7853878 | |
行政强制 | 75 | 0 | 24255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8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75 | 63696.8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1 | 3 | 0 | 0 | 0 | 0 | 8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7 | 2 | 0 | 0 | 0 | 0 | 1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5 | 1 | 0 | 0 | 0 | 0 | 3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8 | 0 | 0 | 0 | 0 | 0 | 8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6 | 0 | 0 | 0 | 0 | 0 | 6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七)总计 | 80 | 3 | 0 | 0 | 0 | 0 | 8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6 | 0 | 0 | 0 | 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质量有待提升。因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等方面还有待提升,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应对复杂疑难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依托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办事服务窗口等平台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二是加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动全局各单位依法、准确、规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开展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升全局各单位处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深圳市公安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