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大鹏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套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期间调整交通组织的通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3-05-08
因大鹏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套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的需要,为确保相关路段交通的安全、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继续对相关路段交通组织进行临时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12月5日,封闭葵鹏路(中冠物流园至消防大队后门路段)进行施工。
二、原由葵鹏路往大鹏、南澳方向的车辆,需在金业大道与葵鹏路交叉口,沿金业大道北行600米后右转进入匝道,下穿惠深沿海高架桥底后,经临时疏解路进入葵鹏路;原由葵鹏路往葵涌方向的车辆,需在葵鹏路消防大队后门位置右转经过临时疏解路,进入金业大道。
三、请车辆驾驶人及行人在上述时间内经过上述路段时,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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