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4-09-29
按照《深圳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深审企报〔2024〕17号),我局认真对照问题清单,结合实际逐项梳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我局在预算编制及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内控管理、出租物业、资产管理以及地铁安检和安全员补贴资金等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
涉及托管项目管理不规范、购买服务内容重复、通信服务项目浪费、未及时足额收取培训费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约谈相关供应商,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加强合同内容性、合法性、涉密性审查。二是对重复项目予以裁撤,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机制建设。三是清理退回63.69万元并上缴财政。四是足额追缴培训费105.7万元,依规作废0.36万元。
(二)政府采购管理方面
涉及部分购买服务事项存在多支付资金、对供应商资格审核不严、违规分包培训项目、未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违规购买服务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追回多支付资金1,187.81万元并上缴财政。二是加强采购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三是依规追回违约金4.25万元。四是加强沟通,针对应急项目争取政策支持并明确采购实施方式。五是对违规项目重新招标采购,规范合同条款、健全管理机制。
(三)内控管理方面
涉及物业管理履约验收不严、提前支付合同款、涉案财物未及时移交处置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对物业服务商的履约管理,约谈相关负责人,提交书面自检报告,改善管理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加强财务审核把关,增加交叉审核把关环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严格落实管理职责。三是印发《深圳市公安局涉案财物规范管理推进工作方案》,全市公安机关统一清理、规范涉案财物,并依据《深圳市公安局内部问责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出租物业管理方面
涉及出租物业租赁价格低于指导价、部分物业闲置、未按规定递增租金、未按规定公开招租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出提醒谈话处理。二是提请市局党委研究物业调配事项,盘活闲置物业。三是加强与承租方沟通,协商上涨租金事宜。四是将物业招租情况报市财政局备案。
(五)资产管理方面
涉及车辆和设备装备账实不符、建设项目未及时转固、未盘活长期低效运转资产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找回全部设备装备,完成部分车辆销账处理,剩余车辆已申请容缺办理核销。二是完成5个项目转固工作,另1个项目按费用化处理完成。三是将闲置车辆投入使用并加强日常统筹调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六)其他方面
涉及地铁安检和安全员补贴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发出《关于通报地铁补贴项目审计问题的函》,约谈地铁公司,要求相关公司尽快推动整改措施落地。二是全量清理短期聘用人员,并将短期聘用人员作为企业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禁止条款。三是加强业务督导,完善外包服务合同管理,并于2024年12月前实施新的合同条款及有关协议。四是修订完善《深圳市地铁安检、列车安全员及安检设备维保服务质量监管办法》和《补贴协议》,聘请事务所监督合同履约情况,并制定惩处机制。
深圳市公安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