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5-05-16
依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第六款、第十一款规定,已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收回的,应当公告作废。现公告附件所列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1、2025年第4批因正在执行社区戒毒或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须注销驾驶证信息表
2、2025年4月份驾驶证依法吊销公告作废信息表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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