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4名外国人所持签证证件宣布作废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5-09-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支队对下列中国签证证件宣布作废:

  一、第103926478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7年6月13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K*******I I****O(男,国籍:日本,护照号码:T*******1)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二、第103214403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9月19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W**G G****O(男,国籍:马来西亚,护照号码:A*******7)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三、第103925434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6年6月12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C**O K******G(男,国籍:韩国,护照号码:M*******1)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四、第103929188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6年6月17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J**N C**N W*O(男,国籍:韩国,护照号码:M*******7)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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