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4名外国人居留事由发生变更超过十日未申报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6-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对下列居留事由变更超过十日未申报的外国人予以公告。
1、C***Y S******T L***A R**E,女,国籍:澳大利亚,护照号码:P*******1,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3917165,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6年1月5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818440320001015014)。
2、A****W J***S P****P T*******N,男,国籍:英国,护照号码:1*******6,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4174784,有效期至:2026年9月30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5年11月28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558440319940730014)。
3、O**R M*****D F***M M***A,男,国籍:埃及,护照号
码:A*******6,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4207337,有效期至:2026年11月21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5年12月29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585440319960621010)。
4、A****Q N**R U* S**A,女,国籍:巴基斯坦,护照号码:L*******2,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3927813,有效期至:2026年6月23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6年01月13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392440319920713019)。
请上述持证人于10日内(自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6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并办理变更。逾期未办理者,其所持上述签证证件将被宣布作废。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