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名外国人所持签证证件宣布作废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6-02-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支队对下列中国签证证件宣布作废:
一、第103218261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7年3月3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K*M H*******N(男,国籍:韩国,护照号码:M*******2)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二、第104395520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6年7月15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V* K***H M*(女,国籍:越南,护照号码:C******4)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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