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侦关于“极光金融”平台案件的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0-12-02
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惩治犯罪,经综合评估,南山警方于2020年11月9日依法对深圳融行通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极光金融”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存款案立案侦查,现将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一、南山警方在调查中发现“极光金融”平台公司嫌疑人赵某、陆某某、于某某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重大嫌疑,经全面收集证据,2020年11月9日,南山警方对上述3人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二、目前,南山警方已获取平台全量数据,并根据案件需要调取相关涉案银行账户流水,聘请专业数据鉴定机构和司法审计机构开展数据鉴定、资金审计等工作。
三、南山警方郑重敦促“极光金融”平台借款人务必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尽快归还欠款至极光金融专案待收款专户(账户名:极光金融专案待收款专户,账号:4000020338000035424,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南山分行)。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并追缴涉案款项,如查明涉嫌构成共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四、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投资人可以通过如下方式进行登记报案:
1.线上登记。关注“深圳经侦”微信公众号,点击“警民互动”菜单栏,选择“投资人信息登记”,点击“平台查询及信息登记”,选择“极光金融”平台进行线上登记报案。
2.邮寄报警。将报案材料邮寄至南山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并注明“极光金融报案材料”(收件地址: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邮编518000)。
3.亲临报警。投资人可亲临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递交相关证据材料。
公安机关将依法加大侦办力度,加快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希望广大投资人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并依照法律程序适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
深圳市南山公安分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