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MUMINOVIC TARIK等3名外国人居留事由发生变更超过十日未申报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0-12-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对下列居留事由变更超过十日未申报的外国人予以公告。

  MUMINOVIC TARIK,男,国籍:荷兰,护照号码:NS1LBC723,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工作),居留许可号码:100727611,有效期至:2021年1月31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0年11月24日被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注销(注销证明编号440304420201130009)。

  GUAN HAO,男,国籍:美国,护照号码:566438366,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工作),居留许可号码:100866375,有效期至:2025年06月17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0年09月24日被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注销(注销证明编号440305420200736949)。

  KAIDATSU MASATSUGU,男,国籍:日本,护照号码:TZ1199373,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工作),居留许可号码:100388666,有效期至:2022年12月01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2年12月01日被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注销(注销证明编号440303420201123149)。

  请上述持证人于10日内(自2020年12月04日至2020年12月14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并办理变更。逾期未办理者,其所持上述签证证件将被宣布作废。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0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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