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MYTH ANNE MARIE等2名外国人居留事由发生变更超过十日未申报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1-03-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对下列居留事由变更超过十日未申报的外国人予以公告。
SMYTH ANNE MARIE,女,国籍:爱尔兰,护照号码:PJ6615338,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工作),居留许可号码:101114423,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0年12月2日被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注销(注销证明编号440305420201129802)。
BYRNE AARON DENIS,男,国籍:爱尔兰,护照号码:PN2076757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工作),居留许可号码:09934244,有效期至:2021年4月22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0年2月9日被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注销(注销证明编号440343420210202954)。
请上述持证人于10日内(自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13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并办理变更。逾期未办理者,其所持上述签证证件将被宣布作废。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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