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NAYLOR ADRIAN JOHN等3名外国人所持签证证件宣布作废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1-05-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对下列中国签证证件宣布作废:

       一、第101207854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1年06月08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NAYLOR ADRIAN JOHN(男,国籍:英国,护照号码:538974710)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二、第101125052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TAY THIAM HUAT WILLIAN(男,国籍:新加坡,护照号码:E6776227B)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三、第100968751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BOONSTRA MARTIN BOCKE(男,国籍:荷兰,护照号码:BL8037FB2)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1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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