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TAKAYAMA NORIKO等2名外国人居留事由发生变更超过十日未申报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1-05-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对下列居留事由变更超过十日未申报的外国人予以公告。
TAKAYAMA NORIKO,女,国籍:日本,护照号码:MZ1123289,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1209660,有效期至:2021年06月01日。该人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1年05月10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业务编号440312420210420522)。
KONG CHENG NICOLA,男,国籍:法国,护照号码:18FV11310,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1281231,有效期至:2021年06月03日。该人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1年04月17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440305420210407021)。
请上述持证人于10日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并办理变更。逾期未办理者,其所持上述签证证件将被宣布作废。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1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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