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TAKAYAMA NORIKO等2名外国人所持签证证件宣布作废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1-05-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对下列中国签证证件宣布作废:
一、第101209660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1年06月01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TAKAYAMA NORIKO(女,国籍:日本,护照号码:MZ1123289)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二、第101281231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1年06月03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KONG CHENG NICOLA(男,国籍:法国,护照号码:18FV11310)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1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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