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交警大队推进“物业+交通”试点工作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9-05-20
为深化社区交安站工作职能,推进“物业+交通”试点工作,2019年5月16日上午,罗湖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联合笋岗中队刘志强中队长、笋西社区何书记、义工联杨秘书、深圳晚报记者、宝龙嘉园物业罗经理一同到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走访交安站建设及运作情况。
在宝龙嘉园小区,大家一同探讨推进宝龙嘉园小区“物业+交通”试点工作,具体意见如下:一是联合义工联和深圳晚报,多方式推动宝龙嘉园“物业+交通”试点工作;二是利用小区宣传栏、楼梯间、电梯,将交通安全知识覆盖物业小区;三是组织社区义工、老人组建交通安全宣传及文明劝导义工队伍;四是培训小区保安交通指挥手势、使用轻微事故远程定责和违停举报等交通技能,组建交通安全秩序维护队;五是利用"四点半学堂",定期开展特色交通主题活动;五是加强电动车规范管理,建立小区统一停放及充电设施;六是建立安通安全主题活动区域,增加特色体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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