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拟聘雇员人选公示公告(第二批次)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5-05-29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发布的《深圳市公安局2015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公告》,现对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雇员人选予以公示(第二批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至6月4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反映(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8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1916室,邮编:518004,联系电话:84464030,传真:82498760,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公安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不宜聘任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任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任情形的,深圳市公安局将正式受理拟聘人员材料。最终是否聘任,以深圳市公安局的聘任文件为准。  

  附件:深圳市公安局拟聘用雇员公示名单

  

  

  深圳市公安局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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