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警犬岗位实操考试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4-11-10
深圳市公安局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警犬岗位笔试工作已结束,现将实操考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操安排
实操定于2014年11月13日下午在深圳市公安局警犬基地(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新区大道7号)进行,请参加实操的考生务必携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自备犬只参加实操。考生报到时间为11月13日12:30-13:30。
二、注意事项
(一)报到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查验证件,并将通讯工具、音频或视频发射、接收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报到后,应到本人所报考职位相对应的候考室集中,抽签确定实操顺序。
应考证件不齐的考生,不得报到及进入实操考场,并取消实操资格。
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服装参加实操。
考场将于当天13:30起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未准时报到的,将被禁止进入考场,并按自动放弃实操资格处理。
(二)候考
候考期间,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除考场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候考室。严禁任何人向候考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三)应试
实操主要内容为警犬基本知识现场问答,以及警犬随行、坐延缓、卧、前来、吠叫等。
考生在实操中不得暗示或透露本人姓名、职位编码、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否则当场取消成绩。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四)等候成绩
实操结束后,考生应在指定的候分区域等候,待成绩核算完毕,本人签收成绩后立即离开考场。
(五)违规处理
考生携带通讯工具、音频或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候考或实操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有违反前述规定行为的,将按照《深圳市公安局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公告》以及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总成绩公布及体检人选确定
实操结束后按笔试占30%、实操占70%计算考试的总成绩。所有职位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入围实操人数少于实操名额职位的实操成绩合格线为70分。对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依其所报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招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深圳市公安局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