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2014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笔试成绩和面试(实操)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4-07-17

  深圳市公安局2014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笔试工作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和面试(实操)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和分数线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人员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向具有警犬驯养相关资质人员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0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进入面试(实操)名额的考生参加面试(实操)。面试(实操)名额计算方法为:设入围面试(实操)名额为Y,拟招名额为X,当X≤5时,Y=3X;当X>5时,Y=2X+5。如入围面试(实操)人数少于面试(实操)名额的,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参加面试(实操)。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实操)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安排

  面试定于2014年7月26日下午在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教学楼(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路锦绣街2号)进行,请考生务必携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报到时间为7月26日12:30-13:30。

  三、实操安排

  实操定于2014年7月23日下午在深圳市公安局警犬基地(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新区大道7号)进行,请考生务必携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实操。考生报到时间为7月23日12:30-13:30。

  四、注意事项

  (一)报到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查验证件,并将通讯工具、音频或视频发射、接收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报到后,应到本人所报考职位相对应的候考室集中,抽签确定面试(实操)顺序。

  应考证件不齐的考生,不得报到及进入面试(实操)考场,并取消面试(实操)资格。

  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服装参加面试(实操)。

  考场将于当天13:30起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未准时报到的,将被禁止进入考场,并按自动放弃面试(实操)资格处理。

  (二)候考

  候考期间,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除考场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候考室。严禁任何人向候考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三)应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实操主要内容为警犬基本知识现场问答,以及警犬随行、坐延缓、卧、前来、吠叫等。

  考生在面试(实操)中不得暗示或透露本人姓名、职位编码、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否则当场取消成绩。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四)等候成绩

  面试(实操)结束后,考生应在指定的候分区域等候,待成绩核算完毕,本人签收成绩后立即离开考场。

  (五)违规处理

  考生携带通讯工具、音频或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候考或面试(实操)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将按照《深圳市公安局2014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公告》及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总成绩公布及体检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考试的总成绩;实操结束后按笔试占30%、实操占70%计算考试的总成绩。所有职位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入围面试(实操)人数少于面试(实操)名额职位的面试(实操)成绩合格线为70分。对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依其所报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招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深圳市公安局

  201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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