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中毒(神经性毒)的现场救治原则?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2-10-08
1.吸入毒气者迅速撤离中毒环境和染毒区域,移至上风空气新鲜处。
2.口服中毒者立即现场催吐并及时彻底洗胃,给予吸附剂和保护剂。
3.快速进行局部处理,除去有机磷污染的衣物、碱性液清洗皮肤。
4.如有条件,应尽快给中毒者静脉注射阿托品或长托宁等特效解毒药,强调早期、足量、反复用药,直至轻度“阿托品化”为止(特征是口干、皮肤干、心率稍快);然后再逐步减少用药量,维持一段时间,切忌突然停药。同时必须及早联合氯磷定等复能剂肌肉注射,尽快恢复体内乙酰胆碱酯酶的活性。
5.如果中毒者已经昏迷,应将头侧向一边,清除口腔中的分泌物及呕吐物,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窒息;如有呼吸困难,必须立刻吸氧。
6.如果中毒者在现场已经发生呼吸心搏骤停,则务必争分夺秒地实施徒手心肺复苏术,尽力挽救患者的生命。
7.迅速把严重中毒者送往医院,由医务人员及早采取抢救措施,加速毒物从体内排泄,实施各种对症治疗和支持疗法。
8.治疗好转后,还要延续观察7天以上,以防中毒“反跳”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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