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的违法责任有哪些?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3-01-08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是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妨碍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秩序;二是遵守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接受安全检查,不得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三是服从安全管理,不得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不得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投掷杂物。
对有违反条例行为的参加人员,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有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公共安全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将其强行带离现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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