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在执勤中发现异常的无主物品该如何处理?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4-08-08

  保安员巡逻时发现异常物品后,应当根据初步判断异常物品的不同类型,采取相应的处置方法:

  1、要报告服务单位处置。对于疑似护卫区域内的职工或者居民群众遗失遗忘的无主物品,先把物品名称数量、特征等情况记载在执勤记录本上,代为保管在保安值班室。然后,迅速报告服务单位的有关领导,设法寻找物主予以归还。

  2、向公安机关报警。对于疑似与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异常物品(如赃物作案工具等),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特别是疑似爆炸物品,在报警的同时,不让他人靠近异常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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