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该怎么做?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1-04-16

  一、公共场所工作人员要自行健康监测,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不要带病上班。

  二、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者,工作人员应要求其离开。

  三、公用物品及公用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定期消毒和清洗。

  四、保持公共场所内空气流通,保证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定期清洗空调滤网,加强开窗通风换气。

  五、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六、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七、疾病流行地区公众应尽量减少前往,尤其避免前往人流密集和空气流通较差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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