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 | 1. 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直辖市为跨市界)运输的; 2. 在禁毒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跨县级行政区域运输的(禁毒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由公安部确定和调整,名单另行公布) | 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易制毒化学品运出地) | 1. 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复印件);
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一次使用有效,有效期1个月 | 1.运输供教学、科研使用的100克以下的麻黄素样品和供医疗机构制剂配方使用的小包装麻黄素以及医疗机构或者麻醉药品经营企业购买麻黄素片剂6万片以下、注射剂1.5万支以下,货主或者承运人持有依法取得的购买许可证明或者麻醉药品调拨单的,无须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2.因治疗疾病需要,患者、患者近亲属或者患者委托的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和本人的身份证明,可以随身携带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不得超过医用单张处方的最大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