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的解读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3-11-10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环节的管理规定

证书名称

前提条件

审批机关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证书有效期

注意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购买许可证

取得购买许可证后,方可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1.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合法使用需要证明原件。(由购买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注明拟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用途,并加盖单位印章或者个人签名。)

一次使用有效,有效期1个月

1. 个人不得购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2. 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但是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除外。

3.公安机关审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申请材料时,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实地核查。

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取得购买备案证明后,方可购买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1.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一次使用有效,有效期1个月;

2.备案后1年内无违规行为的单位,可以发给多次使用有效的备案证明,有效期6个月。

3.个人购买的,只办理一次使用有效的备案证明。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取得购买备案证明后,方可购买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自用一次性购买5公斤以下且年用量50公斤以下高锰酸钾的,无须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环节的管理规定

易制毒证书名称

前提条件

审批机关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证书有效期

注意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

1. 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直辖市为跨市界)运输的;

2. 在禁毒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跨县级行政区域运输的(禁毒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由公安部确定和调整,名单另行公布)

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易制毒化学品运出地)

1. 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复印件);


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一次使用有效,有效期1个月

1.运输供教学、科研使用的100克以下的麻黄素样品和供医疗机构制剂配方使用的小包装麻黄素以及医疗机构或者麻醉药品经营企业购买麻黄素片剂6万片以下、注射剂1.5万支以下,货主或者承运人持有依法取得的购买许可证明或者麻醉药品调拨单的,无须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2.因治疗疾病需要,患者、患者近亲属或者患者委托的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和本人的身份证明,可以随身携带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不得超过医用单张处方的最大剂量)

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易制毒化学品运出地)

多次使用有效,有效期3个月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易制毒化学品运出地)

1.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的,发给3个月多次使用有效的备案证明;
2.对于领取运输许可证或者运输备案证明后6个月内按照规定运输并保证运输安全的,可以发给有效期12个月的运输许可证或者运输备案证明。


相关附件: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