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召开“依法惩治跨境电诈犯罪 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4-10-21
“两高一部”联手加大跨境电诈犯罪惩治力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对《意见》的主要情况进行说明。葛晓燕介绍,为进一步加大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打击治理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司法实践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经深入调研、反复会商,并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意见,共同制定该《意见》。
跨境电诈犯罪手段升级司法办案面临3大新挑战
葛晓燕介绍,各地在办案中发现,随着境外犯罪集团对抗能力不断增强,犯罪手段持续升级,打击治理难度日益增大,实践中出现的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对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带来严峻挑战:一是犯罪组织集团化;二是跨境电诈及其衍生犯罪呈现新特点;三是查明犯罪事实难度加大。
跨境电诈及其衍生犯罪呈现新特点
葛晓燕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犯罪集团及团伙大肆实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除针对我国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外,有的还对境外其他地区居民实施电诈活动;有的团伙混合实施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部分园区在管理控制成员的过程中肆意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组织卖淫、强奸等犯罪行为;有境内人员受到境外犯罪组织招募或诱惑,偷越国(边)境参加犯罪活动,社会危害极其严重。
境外电诈犯罪集团及其参加人员的犯罪事实查证困难
葛晓燕表示,境外犯罪组织与我技术对抗不断升级,想方设法逃避法律制裁。如对涉诈人员实施反调查话术培训,毁灭作案工具等,取证难度进一步加大;部分犯罪集团坐大成势后勾结当地不法势力,受到庇护后对抗能力进一步增强。与此同时,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日益成熟,各类逃避侦查手段不断升级,司法办案难度明显加大,境外犯罪集团及其参加人员的犯罪事实查证困难。
《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主要涉及4个方面
葛晓燕介绍,《意见》共三部分十六条,规定了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的总体要求、法律适用、程序规定、政策把握、追赃挽损等。主要体现四个方面内容和特点:一是坚持总体从严,彰显严惩立场;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实践需求;三是坚持依法打击,确保不枉不纵;四是强化追赃挽损,维护财产权益。
突出四个惩治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和境内协同犯罪重点
葛晓燕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意见》强调,当前要突出四个惩治重点:依法重点打击犯罪集团及其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骨干成员;重点打击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提供庇护的组织;重点打击犯罪集团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强奸、强迫卖淫、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重点打击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集团招募成员而实施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行为。
“打财断血”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
葛晓燕介绍,《意见》第15条强调,要高度重视追赃挽损工作,全面调查、审查跨境犯罪集团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依法及时查询、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账户资金、房产、车辆、贵金属等涉案财物,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各环节。针对当前跨境电诈案件幕后“金主”、其他组织者、领导者逃匿境外问题,《意见》第16条还对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作出提示性规定,引导办案机关积极适用,依法追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
跨境电诈犯罪的四大新情况、新特点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郑翔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当前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要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特点:一是有组织化日趋明显。诈骗集团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呈现出多行业支撑、产业化分布、集团化运作、精细化分工、跨境式布局等跨国有组织犯罪特征;二是境外诈骗窝点呈现园区化特征。目前,境外散落分布的诈骗团伙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超大规模的赌诈园区、“工业园区”;三是犯罪工具不断升级。诈骗集团利用区块链、虚拟货币、AI智能、远程操控、共享屏幕等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更新升级犯罪工具;四是诈骗手法加速翻新。诈骗集团紧跟国内社会时政民生热点,随时变化诈骗手法和“话术”,还针对不同群体,根据非法获取的精准个人信息,量身定制诈骗剧本,实施精准诈骗。
针对性解决跨境电诈集团诈骗金额难以认定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副厅长胡春健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意见》第5条第二款规定了犯罪集团数额的特殊认定方式。由于有的犯罪集团、犯罪团伙之间存在管理、控制关系,存在抽成分红或收取费用的情况。有的案件,在难以查证具体诈骗事实、数额时,能够通过犯罪嫌疑人供述或者其他证据,查明抽成、收费的方式、数额,可以据此折算诈骗金额;有的虽不具备折算的条件,但是能够查明抽成、收费的数额,可以将抽成、收费的数额认定为诈骗金额。
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突出打击重点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翟超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司法办案中,要“出重拳,下重手”,对于诈骗犯罪集团的组织者、领导者、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以及幕后“金主”;对于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蛇头”,为诈骗集团提供转账协助的“卡头”和行业“内鬼”;对于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危害对象和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实施犯罪的人员和累犯、惯犯,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从定罪量刑、政策把握、财产处置等各方面全面落实从严要求。对于跨境实施的拐卖人口、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决不手软,依法判处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