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公开公正开展道路交通行政执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规定,现将我市启用的2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行政区域、设备类型及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4年2月5日
|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2689J/2024-00127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05 |
| 名称: | 关于公布启用2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 ||
| 文号: | 深公交(通)〔2024〕39号 | 发布日期: | 2024-02-06 |
| 主题词: | |||
为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公开公正开展道路交通行政执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规定,现将我市启用的2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行政区域、设备类型及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
序号 | 区域 | 设置地点(路口或路段) | 类型 | 备注 |
1 | 罗湖区 | 红桂横街剑兰郡小区路段 | 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 |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2 | 宝安区 | 田园路芙蓉路路口南方向 | 驾驶机动车冲红灯等违法行为 | 闯红灯设备 |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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