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深圳市公安机关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等法规规章,持续推进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平安深圳建设。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加强与网格部门联动,健全完善“警网楼”协作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居住登记制度落实,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为社会治安管理夯实基础。
二是常态开展宣传,增强申报义务人履职意识。公安、网格常态化联合开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法规规章宣传执法,指导出租屋义务人落实主动申报职责,帮助流动人口了解居住登记有关益处,切实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三是做好二维码门楼牌建设,增强服务管理效能。持续推进二维码门楼牌建设等工作,推动“一标三实”工作落实落细,并结合政务服务在二维码门楼牌挂接有关服务应用,为市民群众提供更贴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