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689J/2025-0000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5-01-04
名称: 各科目考试多少分算合格?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20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各科目考试多少分算合格?

发布日期:2025-01-20  浏览次数:-

  答:达到以下规定标准方为合格。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 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为:

  (一)科目一考试满分为 100 分,成绩达到 90 分的为合格;

  (二)科目二考试满分为 100 分,考试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 90 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 80分的为合格;

  (三)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 100 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