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支持广东自贸区建设及创新驱动发展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外国人到深圳实习,可以在口岸签证机关申请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入境进行实习活动;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特区旅游五天签证除外),也可在境内申请变更为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进行实习活动。
对经广东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的广东自贸区企业邀请前来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以在口岸签证机关申请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入境进行实习活动;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也可在境内申请变更为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进行实习活动。(《公安部支持广东自贸区建设及创新驱动发展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政策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