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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689J/2025-0033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5-04-18
名称: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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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4-18  浏览次数:-

  经核查,下列驾驶人(详见附件)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应当依法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请上述驾驶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井路128号深圳车管所)。逾期未办理的,我所将依法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公告作废。

  附件:2025年第3批因正在执行社区戒毒或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须注销驾驶证信息表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5年4月18日


附件:

1.2025年第3批因正在执行社区戒毒或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须注销驾驶证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