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源头管理,规范销售市场秩序,从源头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大鹏交警大队联合大鹏办事处、大鹏市监局深入辖区电动车销售门店开展联合检查专项行动。
期间,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9家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门店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以下内容:一是销售场所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流程是否规范明晰。二是销售车辆的品牌、型号、生产日期、保修期等是否清晰明确。三是销售车辆的配件是否齐全、车辆电池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四是销售车辆的销售记录、购买证明等是否完整、真实可靠。在检查过程中,销售门店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提供了相关证照和销售记录,并对存在的问题表态立即组织整改。
下一步,大鹏交警大队将持续加大对电动车销售门店的检查力度,完善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