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不可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需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消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在“交管12123”APP申请学法减分期间,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是否可以继续申请学法减分?
发布日期:2025-07-30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2689J/2025-0072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30 |
名称: | 在“交管12123”APP申请学法减分期间,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是否可以继续申请学法减分?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7-30 | |
主题词: |
答: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不可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需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消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主办单位:深圳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0755-84465000(户政) 0755-12367 (出入境) 0755-83333333(交管) 0755-84466898(无犯罪记录)0755-84464679(网站维护)
粤公网安备44030302001160号
粤ICP备12007389号-1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2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