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尽职调查制度。
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不得为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
|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2689J/2026-00137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6-02-10 |
| 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2024年修订)【第二十八条】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2-10 | |
| 主题词: | |||
第二十八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尽职调查制度。
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不得为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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