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禁毒条例》有关规定,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编制禁毒监控对象清单。现通告如下:
将含右美沙芬复方制剂列入禁毒监控对象清单,作为禁毒监控物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禁毒条例》进行管控。
本通告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5日
|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2689J/2026-00269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6-03-25 |
| 名称: | 关于将含右美沙芬复方制剂列入禁毒监控对象清单的通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3-25 | |
| 主题词: | |||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禁毒条例》有关规定,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编制禁毒监控对象清单。现通告如下:
将含右美沙芬复方制剂列入禁毒监控对象清单,作为禁毒监控物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禁毒条例》进行管控。
本通告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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