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9月10日,共有在我局车辆管理所登记的以下车辆(具体车号、车型等详见附件,可登录市公安交警局主页http://szjj.sz.gov.cn/ZWGK/TZGG/GGBF/查询)状态已经达到报废标准,但车辆所有人未到我局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手续。现我局依法采取公告方式告知以上车辆所有人及时到深圳市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等法律和国家关于机动车报废标准的规定,公告上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9年9月12日
附件:
1.达到强制报废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