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对下列中国签证证件宣布作废:
一、第09659549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0年3月25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CHEOK WAN NIE(女,国籍:马来西亚,护照号码:A41356978)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二、第09107472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19年8月6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MAKULLA HEINRICH STEFAN(男,国籍:德国,护照号码:C4KYXHMW5)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三、第09621035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0年3月31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WANAMI NAOKI(男,国籍:日本,护照号码:TZ1156463)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四、第08922645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0年5月30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JEONG YONGKOO(男,国籍:韩国,护照号码:M70480696)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