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9-05-10
名称: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2019年4月机动车报废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5-10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2019年4月机动车报废公告

发布日期:2019-05-10  浏览次数:-

  截至2019年430日,共有在我局车辆管理所登记的大型汽车559辆、小型汽车3873辆、外籍汽车42辆、普通摩托车10辆、挂车101辆、教练汽车5辆(具体车号、车型等详见附件,可登录市公安交警局主页http://szjj.sz.gov.cn/ZWGK/TZGG/GGBF/查询)已经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但未到我局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四条等法律和国家关于机动车报废标准的规定,决定公告上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上述机动车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仍上道路行驶的,我局将依法收缴,强制报废并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955


附件:

1.达到强制报废期止_201904

2.达到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止_20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