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公交(通)〔2018〕152号
为进一步改善福田区莲塘尾片区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莲塘尾一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一、莲塘尾一路(莲塘尾二路至正尾路段)东往西向公交专用道原为:全天24小时公交专用道,调整为:工作日7时至8时30分;16时至18时公交专用道,禁止社会车辆通行。
二、以上所称的公交车辆是指线路公交车辆和10座(含10座)以上黄牌载客客车。
三、目前我市部分10座(含10座)以上客车车辆号牌为蓝牌,该部分车辆所有人可以到车管所办理置换为黄牌的手续。
本通告自2018年9月3日至2019年2月28日施行。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