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公交(通)〔2018〕109号
为进一步改善福田区莲塘尾片区交通环境,提高公共交通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继续对莲塘尾一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一、莲塘尾一路(莲塘尾二路至正尾路段)由西往东单向通行交通组织调整为双向通行。
二、莲塘尾一路(莲塘尾二路至正尾路段)东往西车道设为公交专用道,全天24小时公交专用,禁止社会车辆通行。
三、以上所称的公交车辆是指线路公交车辆和10座(含10座)以上黄牌载客客车。
四、目前我市部分10座(含10座)以上客车车辆号牌为蓝牌,该部分车辆所有人可以到车管所办理置换为黄牌的手续。
本通告自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12月19日施行。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8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