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2018年8月即将报废机动车公告
发布日期:2018-06-15 浏览次数:-
|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2689J/2018-00093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18-06-15 |
| 名称: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2018年8月即将报废机动车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8-06-15 | |
| 主题词: | |||
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共有在我局车辆管理所登记的大型汽车527辆、小型汽车2425辆、外籍汽车28辆、普通摩托车26辆、挂车43辆、教练汽车8辆(具体车号、车型等详见附件,可登录市公安交警局主页szjj.sz.gov.cn查询)将因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系统自动调整为“达到报废标准”状态,请机动车所有人到机动车检测机构申领检验合格标志,逾期我局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商务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12号)第四条第四项的相关规定,决定公告上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8年6月15日
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0755-84465000(户政) 0755-12367 (出入境) 0755-83333333(交管) 0755-84466898(无犯罪记录)0755-84464679(网站维护)
粤公网安备44030302001160号
粤ICP备12007389号-1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2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