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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2018年4月机动车驾驶证注销最高准驾车型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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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18-05-16 | |
| 名称: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2018年4月机动车驾驶证注销最高准驾车型的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8-05-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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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现公告下列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附件:
1、机动车驾驶证A和B类证同责以上死亡事故未构成犯罪注销
2、机动车驾驶证AB证满分注销公告表
3、机动车驾驶证AB证因连续三个周期未审验注销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车辆管理所
2018年5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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