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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689J/2018-00045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18-04-16
名称: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2018年2月对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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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2018年2月对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4-16  浏览次数:-
  依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有第一款第七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经统计对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决定公告上述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换证公告作废信息表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84月16


附件:

1.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换证公告作废信息表.xlsx